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网站上挂出了批准QFII法国兴业银行投资额度5000万美元、荷兰银行有限公司投资额度7500万美元的新闻稿。
与此同时,消息灵通人士透露,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修改意见已经完成,并提交给牵头方———证监会。其他部门也正对《暂行办法》中涉及托管、登记和结算等后台支持部分的内容进行修改。《暂行办法》中申请合格投资者的资格条件、境内证券投资比例、资金的汇入汇出、开设子账户等内容,都将放宽。
《暂行办法》修改后,在5大方面放宽了QFII的入市条件。这就意味着,《暂行办法》修改后,QFII试点规模有望扩大,甚至可能在较短时间内结束试点,走向推广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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