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北京极有可能在2个月内启动物业税试点”的传闻,北京一位参与国家税制改革方案研究的专家日前透露,广东、江苏、浙江等房地产相对发达的省份率先实施物业税改革的可能性更大,特别是全国最早提出愿意开展物业税试点的广州市。
据介绍,紧跟广州之后,深圳、上海、温州等地也先后提出愿意开展物业税改革试点。为此,目前国家统一研究制定了南、北两个方案。上海、北京等城市实施“北方案”,广州、深圳等城市实施“南方案”。据介绍,南、北方案的区别在于房产、土地的税收是否合在一起征收。“南方案”提出借鉴香港经验分开征收,而“北方案”则提出统一征收。但方案的最终出台和实施具体要待中央决定。该专家分析指出,物业税改革试点极有可能在房地产较发达的广东、江浙等省份率先实施。因为在北方率先实施的意义不大,并且北方的税制改革情况也较为复杂一些。他说,目前广东和上海正在进行论证研究并制订有关方案,因为物业税的改革是一项巨大的工程,是对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和土地税费实行较大的归并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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