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纠正地方设置行政壁垒、分割市场、妨碍公平竞争之做法,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监察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发出了《关于清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规定的通知》。
据了解,地区封锁已成为当前制约全国统一市场形成的最主要障碍。地区封锁严重限制了竞争,造成低水平重复建设和资源的大量浪费。不少地方通过立法或制定规范性文件、标准等方式,设置行政和技术壁垒,为地方保护行为提供依据,使封锁行为合法化。
为消除地方保护壁垒,《通知》要求各地要对县或县以上人民政府所属商务、财政、交通、国税、地税、质检等部门指定的属于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对本地产品和服务予以特殊保护的各种分割市场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文件进行清理。
《通知》指出的清理重点是:直接限制外地产品和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限制本地产品和服务进入外地市场的;专门针对外地产品和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收取费用的;专门针对外地产品而且阻碍外地产品进入本地市场的技术、检验、认证措施;对外地产品和服务进入本地设定许可或审批的;指定经营、购买、使用本地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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