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开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项目督查工作汇报会,听取7个督查组对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高院进行实地督查的情况汇报,研究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的工作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司法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沈德咏在会上强调,全国法院要以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改革工作,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作出积极的贡献。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最高人民法院组成7个督查组,对全国法院贯彻落实司法改革项目的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督查情况显示,各级法院和各牵头部门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统一协调,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11项司法改革项目基本落实到位,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重大的阶段性成果,收到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改革中,全国有16个高级法院在省委政法委牵头下,联合其他部门会签下发了实施意见,宁夏、云南两个高级法院还通过地方人大立法形式,将救助制度落实到位。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以来,全国法院共救助刑事被害人约1.09万人,实际救助资金约2.05亿元。
沈德咏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法院要将司法改革工作重心转到抓落实上来。对成效明显、社会认可的改革措施要进行认真总结,适时推广。要加强实证调研,注意比较一些改革项目在贯彻落实中的地区差异,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动司法改革项目的贯彻落实。(记者袁定波)
文章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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