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有关人士日前透露,审计署对国家体育总局动用奥委会资金1.31亿元的审计结果准确无误,国家体育总局已在审计报告上签字认可。审计署并下达具有法律效力的审计决定书,要求体育总局三个月内将动用资金归还原渠道。审计署另下达建议书指出,国家体育总局应整改奥运资金管理制度,对奥运资金项目实施独立管理,不应与国家体育总局的收支相混淆。
该人士表示,审计运用以账目为基础的专业化核查手段,审计结果都要形成报告由被审计单位签署认可。因此对于国家体育总局动用部分资金建设职工住宅和发放员工补贴的审计情况完全属实。至于媒体报道“国家体育总局贪污或私分奥运资金的问题”,审计署表示,审计结果写明是“动用”,不涉及其它问题。国家体育总局官方日前也坦诚表示,“动用了中国奥委会资金”问题是这种合二为一的特殊体制下出现的问题,需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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