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大量的民营企业从事加工生产,接单能力比较弱,一般接二三手单,面对变幻莫测的国际市场,这些民营企业应变能力弱。而香港外贸公司接单能力强,熟悉国际市场。CEPA落实后,香港外贸公司可在内地设立外贸公司,相应地会计、法律等一套的商业运作将从香港转移到内地,在内地完成整个生产外贸过程。
有专家预计,新外贸法实施后,内地民营生产商收购香港中小型外贸公司这种模式将会盛行。因为实现生产商和外贸商紧密结合后,这等同国际采购商直接到产地采购。香港总商会中小型企业委员会副主席马桂榕称,他曾接触内地民营A生产商收购香港B外贸公司的个案。“主攻美国市场的B公司原计划收购内地一家生产企业,经过一番选择后,觉得收购小企业意义不大,因为只有收购有实力的生产企业才有竞争力,但收购稍大的企业B公司自身又没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后来甘愿被有比较好的生产技术但没有出口优势的A公司购买部分股份。整合完成后,B公司得到资金再开了一家主攻欧洲市场的外贸公司,留部分股份给内地的A公司。”因为这样做的好处是:内地生产企业更直接地参与外贸,比较完整地与国际接轨,直接面对反倾销等国际外贸壁垒,进入国际营销网络;而香港外贸公司因为背后有了强大的生产能力支撑也提高了接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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