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工网报道,近日,杭州女工讨薪被侮辱一事引起舆论一片哗然,临近年底,欠薪问题又开始成为媒体关注焦点。由人社部牵头,建设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联合配合开展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于15日拉开帷幕。据了解,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将成为检查重点,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通知指出,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日前,中华全国总工会新闻发言人李守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各级工会组织将高度关注工资拖欠问题,督促、参与并支持有关部门及时有效解决新的拖欠问题,依法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各级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要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支持被拖欠工资职工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工资,维护劳动关系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李守镇强调,农民工在讨薪过程中一定要理性、合法,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全总保障工作部工资处处长张苏仲表示,工会将配合人社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监督活动,一旦农民工向工会反映企业欠薪的情况,各级工会要及时跟有关部门联系,督促解决欠薪问题,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及时提请人社部处理。
据报道,人社部通知下发后,辽宁、陕西、山东、重庆等地方省市已经开始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青岛为此开通了17部投诉电话,广大劳动者如果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可及时拨打维权电话。
据了解,专项检查行动将持续到2010年2月5日。
文章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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