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18日就可口可乐公司收购中国汇源公司案反垄断审查做出了禁止的裁决。商务部认为,收购将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禁止此项收购。
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部主任赵玉敏对记者表示,此项裁决体现了按照市场经济规则依法行事的原则——支持正常的市场行为,但反对市场垄断损害公平竞争。这对于中国以《反垄断法》规范并购行为、增加透明度是一个重要案例。
商务部依据《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从市场份额及市场控制力、市场集中度、集中对市场进入和技术进步的影响、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及品牌对果汁饮料市场竞争产生的影响等几个方面对此项集中进行了审查。
经审查,商务部认定:此项集中将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集中完成后可口可乐公司可能利用其在碳酸软饮料市场的支配地位,搭售、捆绑销售果汁饮料,或者设定其他排他性的交易条件,集中限制果汁饮料市场竞争,导致消费者被迫接受更高价格、更少种类的产品。
同时,由于既有品牌对市场进入的限制作用,潜在竞争难以消除该等限制竞争效果;此外,集中还挤压了国内中小型果汁企业生存空间,给中国果汁饮料市场竞争格局造成不良影响。
据了解,汇源果汁目前在中国纯果汁市场占有率第一,年设计生产能力达220多万吨,并拥有覆盖全国的产品营销网络。有关调查数据显示,2007年汇源在中国100%果汁市场和中浓度果汁市场占有率均约为四成,领先其他同类企业。
为了减少集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商务部与可口可乐公司就附加限制性条件进行了商谈,要求申报方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可口可乐公司对商务部提出的问题表述了自己的意见,提出初步解决方案及其修改方案。
经过评估,商务部认为修改方案仍不能有效减少此项集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据此,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商务部做出禁止此项集中的决定。
文章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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