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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6期]探寻企业家捐赠心理

九华点评:慈善捐赠被称为“第三次分配”,是帮贫救助、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近年来,经济的发展,捐赠环境的优化,相关政策法律的出台都极大促进了慈善捐赠事业的发展,也吸引了媒体、公众的眼球。但面对各个慈善榜单时,人们不禁要问,企业为何要捐?这违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吗?本期九华管理评论将和大家一同分享有关“捐赠动因”的研究,其中,“九华专论”提出了企业捐赠的动机模型,颇有新意。

 

探寻企业家捐赠心理

 

在中国,人们对于企业家捐赠有许多不同看法,有人表示称赞;也有人揣测他们的动机,怀疑他们是作秀、赢取名声,或者怀疑他们有不可告人的商业、政治目的,或者是为了赎罪,或者为了让其企业享受丰厚的税收减免……

  其实,企业家的心理因素才是影响企业捐赠行为的重要原因。那么,又是什么在影响企业家心理呢?

恻隐之心人皆有

  通过对一些有过捐赠行为的企业家进行采访,《新财经》发现,大多数企业家最朴素的捐赠动机是出于对穷苦者的恻隐与怜悯之心。世纪金源集团董事长黄如论便是这样的代表。

  中国社会几千年来并不缺乏同情心,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我是农民的儿子,从小在农村长大。我们从底层走到高层,知道底层人民的痛苦。今天事业有所成功,对那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就更加同情。捐赠了近6亿元人民币的黄如论这样表达着自己捐赠的初衷。

  2005年,黄如论回到家乡福建,福建省委书记请黄如论吃饭时提起一件事:古田县有一个农民因为穷困看不起病,于是拿着炸药在公交车上引爆,让自己和全车人同归于尽。黄如论没想到自己的家乡还有如此穷苦的人,当即拿出1亿元用于建立福建省江夏百姓医疗互助基金。

  对境遇远不如自己的人,香江集团总裁翟美卿也具有同样朴素的情感。她对《新财经》表示,与他们相比,我得到的太多了。

  功利之心不可否

  当然,也并不是所有企业家的捐赠动机都仅仅是恻隐之心这么简单,一项调研发现,国内某些企业家在慈善捐赠时或多或少会有一些功利之心。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就坦言,慈善捐赠对于企业的声誉会有很好的影响。在现实的商业活动中,慈善捐赠被当做企业的一种软竞争力,用来进行政府公关和提升企业形象,这种现象确实存在。

  上海建桥集团捐资修建了12所希望小学。有趣的是,这12所希望小学的附近大多有建桥集团的地产公司。建桥集团董事长周星增解释,不在当地做点事,刁难你的人太多。如果大量行贿,受贿者一旦败露,我们也就完蛋了。所以,我要求各地分公司,要送大礼就送给当地老百姓,不送给个人。”“虽然没怎么行贿,但是捐赠修了小学,他们也就不好意思再刁难。周星增把这样的捐赠称做是规避风险。

  翟美卿认为企业家捐赠有功利目的并不是坏事,对企业对社会都是好的。她也承认,十几年前自己第一次捐出一大笔钱支持教育是考虑回报的。当时企业很小,我捐那么多钱,甚至想有没有双重回报。但这种心态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有些企业家做捐赠根本不考虑回报。翟美卿认为现在自己已经超越了要求回报的阶段。

  南开大学商学院教授白长虹认为,即使有功利目的也不能否认企业家的捐赠行为,站在社会的立场上看,既然倡导捐助,就要让企业家容易实现自身目的,在捐赠的同时可以做到对企业形象有利,对市场拓展有利,对社会有利。不能因为企业家有了利己因素就否定其利他的行为。对于那些只求利他不求利己的企业家要给予更高的崇敬感,让其他捐赠者知道,这更是大企业家的风范。

  苛捐心态需破除

  当有些企业家借捐赠之举,行政府关之实时,其捐赠行为就带有极大的功利目的,我们也就很难说,它是来自企业家自身的纯粹善举。同理,当捐赠成为企业家不得不为之的公关行为时,事实上也违背了自愿捐赠的原则,而有种政府变相强捐的意味。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家表示,我的企业在很多地方投资,需要与当地政府建立良好关系,当地政府也会把一些良好的摊派捐钱任务交给我,或者安排我去看一些贫困地方的生活境况,我明白这是向我要钱。他坦言,很多次他人还没离开当地,钱就已经到人家的账上了。

  可是让这位企业家愤怒的是,我的钱越好要,人家就都来要,然后谁也不把我当回事,觉得是我活该给。他分析这些人的心态,因为很多人认为企业是暴发户,是奸商,有原罪,捐钱就是赎罪,这点让他很奇怪。捐赠是一种自愿行为,现今却变成了对企业家的道德拷问——“你捐还是不捐,你不捐你是坏蛋,你捐是应该的。

  企业家关注自己获得的回报,这无可非议。从企业家角度看,他们寻求政府机构权力保护的动机是一种正常需求。从政府的职能定位来看,权力机构吃的是财政饭,他们天然地具有这种义务和责任,即便没有企业家的捐赠,他们也应该向其提供这样的公共服务。

  然而,这种不正常的现象毕竟存在了。这就表明我们现在政府拥有的权力过大,而承担的责任相对较少。当企业家更愿意公关政府而不愿真正致力于慈善事业时,我们只能说,他们投资政府所获得的回报是投资慈善事业所不能比的。这种现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窘境,也反映了市场经济发展的窘境。

  捐赠之外要自律

  不可否认,现在有些企业家捐赠确实有其功利目的,就是想跟政府搞好关系,掩盖或者平息别人对他财富原罪的指责。与此同时,他还想从捐赠中谋求利益,以此作为自己的政治资本。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院长任剑涛谈到这一点时表示,目前,中国企业家的责任大多属于他律性,而不是自律性的。比如某位富豪一方面经常慷慨地捐款行善,可另一方面他的煤窑却在将人活埋。一方面在做慈善,另一方面却害死人,这种情况下,单方面去谈企业家、政府、社会的责任都不到位。

  企业家是社会道德和价值建设的重要力量,对新的基本价值观和文化价值观要承担一部分责任,不能一边做善事,一边为了企业发展不择手段,这是分裂症。这样的企业是长久不了的。如果一个企业家既能够被法律所规范,又能够被政策所约束,还能够有自觉的社会责任,那他就不会以捐赠作为砝码与政府讨价还价,与社会讨价还价了。任剑涛补充道。

  道德宗教与企业家捐赠

  企业家捐赠意识无疑受到社会整体道德水平的影响。在中国传统道德标准中,历来就有遵法度,重伦理,行公益的观念,现在中国的很多企业家自诩为儒商。但同时,社会舆论对企业家阶层的整体评判却难以摆脱为富不仁无商不奸见利忘义的形象。

  《新财经》:有些企业家有自己的捐赠渠道,比如捐钱修寺庙,这是否也是一种道德修炼?如何理解宗教信仰与企业家责任之间的关系?宗教信仰与社会责任之间能否形成一条完美的交汇曲线?

  白长虹:捐钱修寺庙是个非典型案例。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因为这类捐赠的意图很多,有的企业家仅是为求得内心安稳,有的完全是迷信,却没有任何宗教信仰存在。这个问题没有一般性规律可寻,它不是跟社会责任的简单交汇。但也不能说它们之间没有关系。比如西方的基督伦理,很多人都是信教的,在企业家责任的行使中起了重要作用。基督教让人们深信,上帝充满了仁慈和爱心,子民们也应该以上帝为榜样。而且,一个人死后带着大笔财富进不了天堂之门,而生前行善则会受到天堂的欢迎。所以,他们会乐于在生前捐赠。

  《新财经》:中国社会正处于改革开放的转轨时期,一些领域的道德伦理框架正面临威胁并需要重构,在这一过程中企业家应担负怎样的责任?

  白长虹:这个重构需要界定,重构什么。如果从基本价值取向来说就是真、善、美。过去的富贾有了钱就是造坟等,但是过去的价值观认为这是好事,光宗耀祖,认为这就是价值。现在的价值观就对此不认同了,这是道德的价值取向发生了变化。

引自2006116《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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