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境外人士看好北京房地产市场的长期走势,纷纷在京置业。据了解,租用或购买北京住宅的境外人士主要包括外资公司的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驻京的外籍高层人士,他们购买的目标主要集中在北部和东部地区。不过,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的专业人士提醒,外籍及港澳台人士在购房资格和流程上是有特殊规定的,不符合条件的将不能购买。
2006年7月11日,商务部等六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即业内所说的“限外令”。其中规定: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的商品房,不得购买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在境内没有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一年以下的境外个人,不得购买商品房。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因生活需要,可在境内限购一定面积的自住商品房。
也就是说,境外人士如果想要在北京买房,至少要符合3个标准:在中国内地居住满一年,除想要购买的房屋外在中国内地没有第二套房产,并且所购房产仅用于自用自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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