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联合国国际贸易与法律委员会(UNCITRAL)在纽约开会,讨论《破产法立法准则》(Legislative Guide on Insolvency Law)草案,预计年中定案,供各国修改企业破产制度时参考。
对此,有关人士分析认为,中国国企改革日益进入攻坚阶段,出台新的破产法已势在必行(现有破产法因为缺乏可操作性,问世后一直被弃而不用);国际规范确立后,官方应借鉴国际市场的指引,结合国企改革的实际,加快推出新法规。据了解,联合国统一全球破产法制,起因是全球化令全球金融体系加快整合——一个国家的企业受创,不但波及本国银行,也可能拖累其它国家的银行。草案把破产、重组的规范合二为一,没有重组价值的企业就清算破产,有重组价值的则限期重整。事实上,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世行、OECD、UNCITRAL都致力于重组企业破产与重整制度;今后,UNCITRAL的法典对加强企业退场机制、健全金融体系,都将发生重大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