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中央单位用地缺乏统一管理、土地资产流失严重的现象,第三次大规模加强和改进中央单位用地的管理工作即将拉开帷幕。
30日,中央在京机关和企事业285家单位将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下称“国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下称“中直管理局”)一起召开会议,以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的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单位用地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国管局和中直管理局等部门会同国土资源部、北京市政府联合开展全面的中央单位用地调查和登记工作,全面掌握中央单位用地的数量、规模、结构、分布和地上建筑物状况。《通知》要求调查汇总工作应于2007年6月底前完成,力争2007年底前完成中央单位用地登记发证工作。
国土资源部地籍司一位官员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登记的一个目的是,如果再发生用地私自转让,就可凭土地登记册来进行查处。
此次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管局、中直管理局的《通知》,是中央相关部门12年来第三次努力加强和改进中央单位用地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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