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反洗钱法(草案)》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反洗钱法行将出炉,这意味着中国将能够加入国际反洗钱组织与其他国家联手打击洗钱犯罪,转移巨额贪污款项的外逃贪官将无处藏身。
该法于2003年即开始起草,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牵头,汇聚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等18个部门之力,征求意见稿于2005年夏天完成,此前,经过今年4月和8月的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先后对反洗钱法草案进行了初审和二审。
据了解,在这一大致分为七章的反洗钱法中,贪污贿赂犯罪及金融犯罪的违法所得,被确定为反洗钱法的重点监控对象。
如果不出现较大争议的话,反洗钱法将在本届常委会上获得通过。这也意味着中国具备了成为国际金融行动特别行动组织(FATF)正式成员的条件,从而能够与其他国家联手打击洗钱犯罪。之前,由于缺失反洗钱法,中国不被FATF接纳,从而使许多外逃贪官得以依赖巨额非法收入,逍遥法外。另外,也使得转移巨额贪污款项的外逃贪官有不断增多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