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问题。虽然这次会后只播发了一条消息,具体内容并未公布,但还是立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有媒体认为,最高层研究《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体现了中央从严治党、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监督管理的决心。
“官员报告个人事项值得期待!”中央党校专家叶笃初向《望东方周刊》表示。
有关新规定的具体内容目前尚未公布,但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叶笃初在接受《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表示,“新规定出台不会很晚。”
“新规定将比1997年实施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更有操作性,重点可能会锁定省部级领导干部和国有大型企业的负责人。” 叶笃初分析认为。
中央党校教授李明认为这次中央虽然没有公开《规定》中的具体内容,但是“明确需要报告的事项,确定受理报告的机关,完善报告程序,强化监督检查,使这项制度更加切合实际,更加具有可操作性”等表态都清晰地表明,中央必然要让这一《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发挥作用。
“此次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对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再次进行研究,将必然会对现行申报制度进行修改,以适应国家社会的快速发展对我党执政能力的考验。”李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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