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召开的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针对近期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发现的问题,劳动保障部部署了四大整改措施,并提出要从制度上加强和改进社保基金监管。
刘永富强调,基金管理监督要从多方面着手,研究建立长效机制,从制度上加强和改进社保基金监管。
“了解社保基金的筹集、支付、运行和管理情况是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基本权利。实现基金管理的公开、透明,也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措施。因此,要研究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刘永富说。
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基金管理主体,必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根据每一项业务的风险点和关键环节、关键部门乃至关键岗位,明确相关职责、考核标准和监督检查标准,从制度上堵塞漏洞。
建立和完善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人对基金和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建立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制度。劳动保障部将定期组织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全面检查,并随时抽查,重点监控,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加强案件查处的指导和督办。明年,将组织基金征缴专项检查。
建立要情报告制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对基金管理工作必须做到耳聪目明,及时了解和掌握重要情况。劳动保障部已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建立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的通知。
此外,还要进一步规范企业年金管理;推进基金监督信息化建设;完善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和机制;研究制定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调研起草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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