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正式公布了已获批复的《关于报请审批下达<“十一五”期间各地区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的请示》,根据该请示计划,我国在“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五年间要降低20%左右。发改委表示,目前这个指标已经分解到各个省份。
按照计划,五年间全国单位GDP能耗降幅最高的省份是吉林,需要下降30%,最低的是海南和西藏,需要下降12%.此外,山西、内蒙古下降25%,山东下降22%,云南、青海下降17%,广东、福建下降16%,广西下降15%,海南和西藏下降12%,其他省份降幅均为20%.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对单位GDP能耗降低指标实行计划管理,能耗基数按2005年统计结果确定。全国单位GDP能耗指标要从2005年的1.22吨标准煤/万元下降到2010年的0.98吨标准煤/万元。并强调,单位GDP能耗指标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性指标,各省份要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绩效考核和政绩考核,并分解落实到各市(地)、县及有关行业和重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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