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颁布实施《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透露,《暂行规定》发布实施后,监察部、安监总局及有关部门还将联合查处一批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件,严肃追究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在全社会曝光。
自上任之日起就不停奔赴事故现场的李毅中表示,今后,在执法检查中,在查处事故中,安监总局将严格依据《暂行规定》执行,对违法违纪行为,对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心慈手软,绝不姑息迁就。
陈昌智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查股权,看煤矿等企业的股权结构,有没有官员和国企负责人入股;要查证照,看有没有官员滥用职权、权钱交易,违规批准发证;要查违法违规,看安全生产经营中有没有官员公开或暗中支持庇护;要查事故处理,看有没有官员姑息纵容、瞒报谎报。
按照《暂行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陈昌智介绍了今年了结的5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处分情况。这5起重特大事故中,一共政纪党纪处分了100人,其中省部级1人、厅局级4人、县处级30人、科级以下及其他65人。另外,还将69人移送到了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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