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2004年10月至2005年3月,审计署对内蒙古、甘肃、宁夏、青海和新疆等5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02至2004年“西部地区天然草原退牧还草”项目进行了审计调查。
审计公告指出,有四大问题需整改:
(一)部分项目前期工作薄弱。
(二)配套资金不落实,有的地方向农牧民收费作为“配套资金”。
(三)部分省(区)未将饲料粮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到农牧户。
(四)少数地方滞留项目资金4068万元,挤占挪用项目资金6462万元。